2018年6月10日,高安新晟中水環保有限公司組織南昌華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宜春市環保局、高安市環保局、高安工業園區管委會等11家單位人員組成的驗收專家組,對公司高安市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專家組成員和與會代表現場檢查了工程環保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關于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報告和驗收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匯報,審閱并核實了有關資料。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式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高安市工業園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建設項目;
項目基本情況:位于高安市高安大道以南(南浦導托),廠區中心地理坐標:東徑115°25′23.05″、北緯28°26′50.92″。項目于2017年6月竣工。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 主要包括粗格柵井、事故池、提升泵站、細格柵池、水解酸化池、氧化溝、二沉池、二氧化氯消毒池、計量槽、污泥泵房、鼓風機房、污泥儲池、污泥脫水間、綜合樓等。項目總投資為3232.4萬元,項目為環保工程,全部投資均為環保投資。年生產365天。該項目工程用地約20000m2(約30畝)。
二、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一)環境管理
高安市新世紀工業園區開發有限公司委托編制完成《高安市新世紀工業園區開發有限公司高安市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宜春市環境保護局于2016年12月8日予以批復(宜環評字[2016]141號文)同意該項目建設。
項目于2015年12月開始動工建設,2017年8月投入試生產,2018年6月高安新晟中水環保有限公司組織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程建設基本履行了環境影響審批手續,認真執行“三同時”制度,做到了環境保護設施建設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2018年4月29日~4月30日南昌華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項目試生產進行了監測調查,根據現場監測及各項調查結果以及有關工程資料,編制完成了該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現生產和環保設施運行狀況正常,具備竣工驗收條件。
(二)環保設施建設情況經現場檢查,工程項目基本按環評文件及其批復要求建設了環保措施,對工程所產生的各個污染環節進行了治理,監測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
1、廢氣治理
在污水處理廠運行過程中,由于伴隨微生物、原生動物、菌膠團等生物的新陳代謝而產生惡臭污染物,主要成分為H2S、NH3等惡臭物質,主要發生源是粗格柵、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和污泥處置構筑物等。
處理區(水解酸化池、改良氧化溝)和污泥處理區(污泥脫水機房)設置惡臭收集系統的方式對惡臭污染源進行收集處理,其中粗格柵池、細格柵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氧化溝等池體設置惡臭氣體收集管道;污泥脫水機房在室內設置集氣罩對室內的惡臭氣體進行收集。
廠區采取合理布局,加強廠區綠化,設置綠化隔離帶和防護距離,加強惡臭污染源管理,減少其惡臭擴散,產生的污泥及時清運等。
2、廢水治理
本項目為環保工程,服務范圍內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匯入廠區后經“預處理+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氧化溝+二沉池+二氧化氯消毒工藝”后經污水管網排入錦河。
3、噪聲治理
工程噪聲主要來源于空壓機、曝氣器、風機、攪拌機、各種泵類等機械設備噪聲。
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項目合理布置,將泵房等置于室內,對高噪聲設備進行基礎減振、墻壁隔聲、通過距離衰減、綠化吸聲等降低噪聲的影響。
4、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措施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柵渣、沉砂、剩余污泥和廠區的生活垃圾等。柵渣、生活垃圾送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沉砂及剩余污泥經江西省核工業地質局測試研究中心對污泥進行了浸出毒性、腐蝕性監測,污泥屬性鑒別為危廢,交由江西東江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處置。
三、現場核查
高安新晟中水環保有限公司高安市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項目基本按環評建議和批復要求落實了各項環保設施的建設;各類環境保護檔案資料進行了存檔整理,并由專人管理;建立了環保管理規章制度及相應的崗位責任制;制定了環境應急預案;項目實行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四、驗收結論
高安新晟中水環保有限公司高安市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項目執行國家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制度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書和宜春市環境保護局對環評報告書的批復要求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做到了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相關監測要素廢水、廢氣、廠界噪聲等均符合要求達標排放,項目總量控制符合宜春市環境保護局下達的總量控制指標要求;該項目目前基本具備了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條件,通過該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公示期間設立以下舉報電話和信箱:
電話(傳真):0795-5293886
電子郵箱:gaxsbgs@chinawatergroup.com.cn